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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方案》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的解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8 16:48:49      

湖公积金发〔2019〕32号

 

  

 

中心所属各单位、各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中心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方案》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的解答》。现将此《方案》和《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8日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方案

 

一、简化组合贷款联系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由银行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直接打印《组合贷款通知单》,用于组合贷款银行部分的审批。取消《湖州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联系函》、《贷款确认书》和《住房组合贷款银行复函》。

二、取消借款借据。取消一式四联的借款借据,不再出具和传递。

三、抵押权证委托银行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部分的抵押权证,全部委托受托银行进行办理,办妥后及时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简化资料传递的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复核和审批一律通过电子影像系统查看相关信息,此阶段不再传递纸质资料。借款人在银行网点进行面谈面签的,银行先在借款合同盖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受中心留存的借款合同和相关资料时盖章。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面谈面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在借款合同盖章,并将借款合同和相关办理抵押资料移交银行,银行再将盖章后中心留存的借款合同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精简归档扫描资料。网点扫描归档资料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只需扫描首页和特殊约定事项部分,共性部分不再扫描,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本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前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有流程操作。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的解答

 

一、简化组合贷款联系函后组合银行如何确定银行按揭部分的贷款额度?

职工购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由银行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直接打印《组合贷款通知单》,作为组合部分额度确定的依据。取消《湖州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联系函》、《贷款确认书》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银行复函》。《通知单》载明的要素主要包括借款人信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年限,银行组合部分最高贷款额度。

二、取消借款借据后相关各方如何获取放款相关信息?

原一式四联的纸质借款借据取消,不再出具和传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留存银行业务回单作为记账依据;开发企业需要放款明细即可;银行和个人不再留存,个人可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网等途径查询贷款发放情况。出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记账需要,结算岗放款数据取消批量发送,全部改为单笔发送。

三、抵押权证委托银行代办后如何操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部分的抵押权证由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办理面谈面签的银行进行代办。通过银行抵押办理直联通道,不断提高抵押办理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业务部、区(县)管理部(分中心)要加强对抵押权证按时收押的监督和考核。

四、如何简化中心和银行之间资料传递的流程?

一是银行办事网点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在复核和审批期间,一律通过电子影像系统查看相关信息,此阶段不再传递纸质资料。二是借款人在银行网点进行面谈面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银行打印借款合同并盖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受中心留存的借款合同和相关资料时盖章。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面谈面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先在借款合同盖章,并将借款合同和相关办理抵押资料移交银行,银行再将盖章后中心留存的借款合同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个传递过程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需安排专人进行交接,确保资料完整、提高流转效率。

五、如何简化贷款归档资料的扫描?

办事网点扫描贷款归档资料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只需扫描首页和特殊约定事项部分,共性部分不再扫描。共性部分可在系统内直接调用。 

六、新流程什么时候实施?

新流程自201912月1日起实施,实施之前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原流程操作,实施之后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新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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