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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0-10-19 10:21:34      

本次调整自年度调整通知下发之日起,办理截止时间为202010前。本次调整采用网上申报办理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操作流程

1、请各有关单位填报《2020年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名册表》、并交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各缴存单位使用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政务网办理业务之前所有单位需完善经办人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㈠进入到登录后的首页,点击右上方单位名称 。
    ㈡进入到单位信息页面后点击单位名称旁的编辑资料。
    ㈢进入到信息维护页面,点击按钮变更使用人信息完善经办人信息。(注意:所有已有公积金账号的单位不要进入单位缴存登记! )完善以后需要清除所有缓存重新登录。

地区选择“湖州市”,直接确定(注意:不要继续选择县区,到“湖州市”为止)。选择“部门窗口”找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查看全部事项——第3页找到“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点击“在线办理”。登录——法人登录——法人数字证书登录,按单位申请的移动版或介质版数字证书登录

进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界面(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需先完成“同意授权”)。

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写和校对。点击“单个增加”。

填写新增人员信息,点击确认。

核对并勾选新增人员信息,核对“合计”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再次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上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现阶段任何形式的表格均可),“职工发放工资证明”(现阶段任何符合格式要求的图片均可)。视情况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明”(若系统已自动导入,可不上传)。点击“下一步”。

提交成功后,可获得“办件单号”。点击“查看办件”,可查询申办件状态。提交成功后,也可在首页“办事记录-详情-办理意见”中查询办件状态。

3、于202010前将《2020年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名册表》的书面及电子材料报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备案

4、年度调整教学视频http://hzgjj.huzhou.gov.cn/art/2020/9/10/art_1229208760_57060917.html

5、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单位年度调整专柜办理。

二、注意事项

1、推荐使用IE1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已申报业务不能进行修改或者删除,请谨慎填写,如需重新申报需到柜面撤回原申报信息。

3、进入“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界面(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需先完成“同意授权”)。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写和校对。在“补缴职工信息”栏下,点击“单个新增”,填写新增人员信息,点击确认。核对并勾选新增人员信息,核对“汇总情况”信息。核对无误后,勾选“声明”项,点击“下一步”。视情况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明”(若系统已自动导入,可不上传)。点击“下一步”。再次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可获得“办件单号”。点击“查看办件”,可查询申办件状态。

4、多缴部分退单位,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需经办人和职工本人一起去柜台办理退缴手续。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