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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4 11:01:19      

20204月,湖州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湖州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的整改意见函》(湖审函〔202013号)。审计结果显示我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执行预算,并且2019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控制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个别差旅费报销未使用公务卡结报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心立即开展公务卡自查工作经自查,中心参公人员及下属单位缴存托管服务中心事业人员都办理了公务卡并激活,开卡率和激活率均已达到100%针对,“个别差旅费报销未使用公务卡结报费用”问题,中心进一步组织学习《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公积金发〔201819号)、《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差旅费管理制度》(湖公积金发〔202020号)等文件,增强公务卡结算意识,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氛围。

(二)1名调离职工未退还房租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审计局现场审计期间,中心及时联系该名职工,退还了相关费用。

(三)“有4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问题的整改情况。

4处房产中,有一处位于南浔古镇保护区内,现属于建设保护开发范围内,无法出租。另外3处房产,在审计局现场审计期间,中心即开始加大招租公告发布力度,目前经财政备案后已出租1处,另外2处由于所处地段等原因经多次发布招租公告目前仍无人承租,后续中心将持续发布公告、持续招租。

(四)2019年低收入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专项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中心低收入家庭贴息工作在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之后,实际支付低收入家庭贴息时,缴存职工拥有私家车的家庭数量增长迅速,导致符合低收入公积金贷款贴息条件的家庭户数减少,因此2019年该专项执行率偏低。

2020中心及早开展该专项的申请、审核工作,使专项预算金额尽可能贴近实际支付金额。预计2020年底,该专项执行率达到财政要求的91%以上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进一步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审计建议,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2020年预算执行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专项预算编制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业务处室及时跟踪分析2020年专项的执行情况,提升预算绩效;2021年专项预算的编制进一步科学规范、提高准确性,达到市财政局要求的一般运转类专项压减10%的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财经法纪约束,规范预算支出”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审计建议,中心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规范预算支出。20209月,中心出台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差旅费管理制度》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规范性。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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