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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0-02-10 09:48:38      

政策原文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解答

 

                             湖公积金字[2020]1号

 

一、如何办理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疫情期间,为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企业可在5%-12%的范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调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后应及时恢复足额缴存。

二、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如何申请办理缓缴手续?缓缴对职工后续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有影响?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经中心审核后,最长可申请缓缴六个月。疫情解除后,及时足额补缴的,可视同连续正常缴存,不影响企业职工后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免缴手续,如何办理?

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复工,且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可为职工申请办理个人免缴手续。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经中心审核后,最长可申请免缴六个月。职工免缴期间,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哪些人员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疫情期间可免收逾期罚息?免收逾期罚息的起止时间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免收逾期罚息的起止时间为从2020年2月1日)起至疫情结束止,疫情结束的时间以国家及我省、市有关通知为准。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在疫情期间无法正常还款的,对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业务有何影响?

受疫情影响,上述人员无法正常还款的,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暂停,待职工归还未还贷款本息后,自行恢复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业务。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在疫情期间无法正常还款的,会不会影响他们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影响。

什么期间购买的二手房,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9年11月1日(含)起至疫情结束止,疫情结束的时间以国家及我省、市有关通知为准。

二手房购买时间以什么为准?

以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

目前线上、线下服务主要有哪些具体的途径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

1、关于线下服务渠道: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大厅已于2月3日(星期一)起开展对外服务。服务大厅会根据政府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等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现阶段,工作日期间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窗口预约办理制,周末暂停服务。进入服务大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自觉佩戴口罩,并请配合做好查控和检测体温的工作。因近期各银行营业网点和时间均有压缩,需要到银行延伸网点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请提前知晓有关网点营业时间并预约后前往办理。

预约方式: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预约;可拨打12329热线或湖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预约联系电话:2213600、2323789预约,各县区也可拨打所在县区政务服务咨询预约电话进行咨询预约。

2、关于线上服务渠道:

缴存、提取、贷款三大类业务均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页版http://www.zjzwfw.gov.cn办理;办理对公业务的各缴存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页版后,须通过单位“E照通”数字证书验证方可申报各项缴存类业务。提取类、贷款类和个人缴存登记等个人业务除“浙江政务服务网”网页版还可以在手机APP版 “浙里办”上直接申报。

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为职工申请办理个人免缴手续出具申请报告的,可发送至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邮箱:hzgjj@huzhou.gov.cn

十、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服务大厅和线上网厅业务受理时间如何设定?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窗口预约办理制,服务时间:

湖州市民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6:15;

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

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安吉县公积金分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网上受理时间:对公业务与个人还贷、销户类提取业务: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每天零时到17时;其他个人业务:周一至周五工作日24小时。

咨询电话:0572-12329。

       联系人:归集管理处   联系方式:0572-2056813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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