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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6 14:23:43      


湖公积金发〔2020〕10号

中心所属各单位、各处室: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湖信用办〔2020〕61号)精神,中心研究制订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6日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

信用湖州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创建国家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全面打造“信用湖州”城市品牌,根据《湖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工作重点

(一)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1.深化信用信息共享。按规范标准向大数据局、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数据。

  2. 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新增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唯一性精准开展重错码纠错、整改工作,确保重错码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

(二)加强行业监管

3.健全信用应用事项清单。在单位缴存开户、楼盘准入、贷款审核等事项中建立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全面加强事项办理前的应用。

4.全面构建信用监管协同。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红黑名单、信用档案等信用产品接入业务办事系统,在事项办理前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调用、应用结果反馈达到98%以上。

5.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方案(试行)》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按季度向市人民银行上报征信合规和信息安全自查自纠情况。

(三)推行信用承诺制度

6. 推行诚信申报制度。结合“无证明城市”打造,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审核中全面施行诚信申报制度。对诚信主体通过信用承诺,实施“容缺办理”,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审批手续。

(四)推进信用信息创新应用

7.推行“互联网+信用+公积金管理”服务。加强公积金服务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为诚信主体办理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公积金提取等方面优惠和便利,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简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缩短贷款发放周期,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

(五)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8.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将诚信申报、诚信使用作为公积金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规范缴存、诚信使用、服务民生”主题宣传月活动。在日常政策宣传中,宣传人民银行征信查询政策,发放《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信用湖州诚信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宣传住房公积金诚信申报制度

9.宣传诚信典型。在公积金诚信申报,特别是涉及公积金贷款、提取中发生的骗提骗贷等失信行为典型案例,向市信用办推送的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等平台推送,发挥警示作用,促进诚信受益,营造“守信者一路申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氛围。

(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报送机制

10.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按照市信用办的统一要求,根据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的报送事项和报送时限,建立健全市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分中心)信用信息报送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按时限报送当月信息核查调用数量、诚信申报数量、失信行为案例等信息。

二、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业务职责和责任范围,各单位要增强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分工负责信用建设具体业务。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推送及发布机制,根据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微信推文、工作推进情况等。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加强诚信建设宣传,特别是诚信典型和失信惩戒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诚信意识。


附件:2020年度信用湖州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