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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20-07-06 13:16:37      

一、 “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评估

(一)主要成就

1.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有新成效。一是公积金缴存规模显著扩大。“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年归集从19.65亿元增加到38.59亿元,年均增长14.45%;归集余额突破100亿元,从45.77亿元增长到108.86亿元,年均增长18.92%,归集总额从100.85亿元增加到252.68亿元。二是公积金使用规模显著扩大。年贷款发放额从15.00亿元增加到41.23亿元,年均增长22.41%;贷款余额从42.10亿元增加到121.79亿元,年均增长23.67%,贷款总额从81.73亿元增加到203.92亿元。2015年底存贷比111.88%,居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第一。职工年提取公积金从11.02亿元增长到27.37亿元,年均增长19.57%,年提取占年归集比重从56.08%提升至70.93%,提取总额从55.08亿元增长到143.83亿元。三是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成效显著。自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以来,全市连续18年年末贷款零逾期;年增值收益从0.82亿元增加到3.09亿元,年均增长30.39%。“十二五”期间提取风险准备金4.98亿元,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03亿元。

2.住房公积金扩面有新进展。一是扩面建制成效明显。正常缴存职工人数从18.65万人增加到28.32万人,年均增长8.71%。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为58万多名职工、15455家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专项扩面活动扎实开展。重点实施了1000多家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的扩面工作(即“1050工程)和“百日攻坚战”。扎实开展了以“强化法治意识,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住房公积金法规宣传月活动。开展了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市场、进社区的“五进”宣传,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培训。三是扩面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围绕市与县区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上下联动,深入扩面挖潜,凝聚扩面合力。坚持季度通报制度,不断推进扩面进展。多次修订完善了乡镇、银行参与制度扩面考核办法,推动制度扩面工作。四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部门间建立相互联系、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相互配合、借势借力。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共发出催缴通知书2200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55份。通过积极协商,基本实现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村干部的公积金缴存全覆盖;政府采购中心将缴存公积金纳入政府采购物业和保安公共服务招标合同文书。

3.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有新提高。一是编写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2012年启动,用时一年三个月,于2014年编写完成了30万字的《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成为全国首个公积金业务操作地方标准,填补了住房公积金行业操作标准的空白。二是开展政策废、改、立工作。按照“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的要求,对中心100多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做好业务政策和内部管理政策的废、改、立工作,全部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开始、过程、结束,全部予以流程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内部资金结算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县间内部资金结算制度,彻底解决了冲还贷、跨县区转移资金流出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开展资金安全大检查。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金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堵塞风险漏洞,进一步强化风控体系建设。

4.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有新亮点。一是提取渠道进一步拓宽。创新了租房按月提取、按证提取、集体宿舍批量提取等有效举措,进一步放宽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并简化了办理流程。推出支付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创新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二是完善贷款相关政策。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增加了顺位抵押方式;调整了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二套房认定标准、期房楼盘配套条件等使用政策;主持起草了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推出了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业务的受理。三是对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进行了完善。将年冲、月冲申请条件中公积金账户内保留金额调整为6个月还款额;对于足额还贷借款人,将月冲提打扣模式更改为内部冲转模式。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全国第二批公积金项目贷款试点城市之一,共投入1.7亿元投资了3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本息已全部收回;2011年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公积金支持农房改建试点工作,为农村居民使用公积金提供了新途径。

5.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有新进展。一是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2012年8月,湖州作为全省首家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截至2015年底,市中心12329服务热线共计接听群众来电16.81万个,客户满意度达99%二是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对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推出了“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业务的网上办理。三是实现了与省监管系统的联网。参与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实现系统联网、数据自动上传功能,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水平。四是建立了档案影像系统。规范了档案操作流程,实施了电子档案影像系统,实现了公积金业务的实时扫描。完成了历史档案扫描工作,档案管理达到省档案管理一级目标认定标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五是开启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中心开展了新一代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的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工作,由建行、工行各出资50%负责建设,建成后由中心主导、三方共同拥有知识产权,开创了信息系统建设合作的新模式。

6.住房公积金融资渠道有新突破。一是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工作。在认真贯彻住建部“用好用足公积金”的总体要求下,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通过私募和证券交易所方式成功发行两笔证券化产品筹措资金6亿元,并被列入全国银行间市场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四个试点城市之一。二是开展商业银行贷款授信业务。以信用担保方式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商业银行借入流动性资金贷款,已获得5家商业银行总额度为20.5亿元的授信。三是使用部分存量资金。在保持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把超过贷款余额1%部分的风险准备金用于日常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备付。四是完善公转商贷款。改进公转商贷款政策,允许享受月冲政策,降低了公转商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差异性,扩大了公转商贷款规模。

7.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有新提升。一是打造服务品牌,强化服务标准建设。以“便民惠民、规范高效”为宗旨,在全市公积金系统大力开展服务“零”距离、资金“零”风险、业务“零”收费、管理“零”投诉的“四零”服务品牌建设,推出4大类43项品牌服务举措。二是推行“阳光服务”。制定出台了“阳光公积金”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扩大公开范围、畅通诉求渠道、规范员工行为,及时化解矛盾等措施,增强“窗口”服务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和舆论监督。三是多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星期六上午办理业务的基础上,推出中午预约服务、主任接待日等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构筑以服务窗口为基础,网上服务为支撑,电话、短信、延伸服务为补充的“五位一体”服务体系。四是开展服务贯标工作,规范礼仪。2013年起在全市公积金系统启动了服务贯标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业务“窗口”的服务形象和服务水平。五是开展综合柜员制。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综合柜员制,增加了服务的整体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引入受托银行柜面驻点,为职工贷款提供“一条龙”服务。六是优化贷款办理流程。简化了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只需来公积金中心一次完成资料提交、签字确认,后续流程由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衔接完成。

8.住房公积金自身建设有新气象。一是抓学习教育。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在全市系统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抓作风建设。通过中心网站“你问我答”栏目,“12329”热线等多渠道接收群众投诉建议,并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建议。连续五年获得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两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群众满意单位”。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主体,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抓实、抓深、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组织中心党员干部到湖州监狱参观,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抓机构建设。中心于2011年实现了机构参公管理,并于2014年机构规格升格为正县级,长兴、安吉、吴兴区、南浔区分支机构和部分业务处室负责人已经调整到位。五是抓文明创建。2011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获得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2014年获得了“全国工人先锋号”和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并通过了市级文明机关和全国文明单位的复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难度加大。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虽取得较好成效,但制度覆盖率增速放缓。下一步扩面的对象主要是规模以上企业吸纳的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是农民工)、自由职业者。而随着企业用工成本的不断攀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意愿愈发削弱,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的难度越来越大,扩面工作处于艰难的瓶颈期。

2.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日益严重。为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公积金中心提出了多项惠民使用政策,并放宽了贷款条件,资金使用率已超百分之百,随之而来的资金流动性风险越来越凸显。长久以来公积金一直采用缴存归集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但随着资金使用率的不断攀升,单纯依靠内源资金已远远不能满足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急需拓宽融资渠道,特别是创新型的外部融资。

3.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压力增大。随着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和业务的迅速扩张,防范资金风险的压力加大,存在“资金运用难度提升,骗提骗贷风险增加,资金安全问题凸显”等问题。缴存托管业务存在“为贷而缴”现象。房地产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导致了贷款风险的增大,对公积金安全运作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4.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积金中心与各县分中心尚未实现资金统一核算,且管理体制运行尚欠顺畅,全市在业务规范的统一操作和通存、通提、通贷、通还的执行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而随着创新业务的不断推出,以及外部融资渠道的打开,对中心人员素质和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须对在职职工进行后续教育及引入外部专业人才。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一)面临挑战

1.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住房公积金发展面临新情况。“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必须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的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房地产市场将放缓发展速度,着力去库存化,盘活存量资金,这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新常态下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保障和支持住房消费作用,在发展中促转型,在转型中促优化,都是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

2.推进城镇化建设,住房公积金发展面临新要求。城镇化建设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城镇化率的逐步提高,面临着大量转移人口的定居落户问题,城镇常驻人口将大幅增加,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亟待解决。住房公积金在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更需要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创新政策以解决新增城镇人口的住房问题,提高新增人口的城镇融入感,为改革添砖加瓦。如何提高公积金制度保障覆盖面,特别是新增城镇人口的建制工作将是下一步扩面工作的重点。

3. 改革进入深水区,住房公积金事业面临新道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创新都将对住房公积金产生深远影响。在改革全面深化大背景下,如何选择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道路,解决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实现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规范、安全使用,既充满争议,又亟须明确。住房公积金面临继续沿当前道路发展、走向政策性住房银行、融入社会保障体系等多条道路发展选择。

4.大数据时代来临,住房公积金发展面临新方式。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广泛应用,人们获取信息呈现出超便捷、速度快、信息量大的特点,这对住房公积金传统的服务提出了严峻挑战。为迎接网络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势必要求住房公积金加快智慧化建设进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助平台,实现缴存职工足不出户了解、办理公积金业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信息沟通和业务办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发展趋势

1.促民生,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在政策制定上需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通过制定差别化的优惠政策来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促进民生建设,提升居民幸福感。

2.补短板,制度覆盖面稳中求进。需要在制度扩面上狠下功夫。与社保参保范围相比,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覆盖面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需要下功夫补齐短板,提高制度覆盖面,重点将新城镇落户居民、外来民工和自由职业者纳入建制范围,更大程度上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3.去库存,多方位支持房地产市场。按照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化解房地产库存,住房公积金需要从多层次多角度帮助房地产市场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将“新市民”纳入建制范围,提高其住房消费能力。进一步研究放宽使用政策,促进缴存职工住房消费。

4.强使用,发挥公积金杠杆作用。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鼓励创新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已是大势所趋。住房公积金应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金融杠杆,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贷款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杠杆作用,更好地保障缴存职工住房需求。

5.优服务,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科技创新占据主导地位,住房公积金应着力于完善基础数据标准、精简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建设好新一代业务新系统,开启智慧公积金时代。

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严三实”活动要求及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以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主线,做好业务发展、内部管理、窗口服务、风险防控、党风廉政、队伍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发展优先、管理优化、服务优质、作风优良、成效优秀“五个优”。

(二)发展目标

1.推进制度覆盖面。力争新增缴存职工人数年平均增长率达到4.8%以上。“十三五”期间扩面净增累计达到7.5万人,力争8万人,期末正常缴存人数达到35.5万人,力争36万人。(详见附表2,下同)

2.扩大缴存归集额。力争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2%以上。“十三五”期间归集金额累计达到200亿元,力争220亿元,期末归集累计归集额达到450亿元,力争470亿元。

3.提高资金使用率。建立均衡的提取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量和贷款量年增长率分别保持在14%、10%左右。“十三五”期间,资金使用率保持在115%左右,五年累计提取量达到140亿元,累计贷款量(含表外)170亿元。

4.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年末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以下,力争保持年末无逾期。严格控制外部融资规模,确保杠杆使用在安全范围内。

5.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值收益率保持在1%以上,五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7亿元,期末贷款风险准备金达到11亿元。

(三)主要政策措施

1.强化执法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注重依法行政和政策创新相结合,切实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一是强化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归集执法力度,运用行政执法手段推进扩面工作。加强对应缴未缴单位、欠缴单位、缴存不规范单位的管理,运用执法手段,并做好案例整理,实现以案促教、以法促建。二是规范缴存。建立缴存公积金的相关规范,实现将缴交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文本中,切实保障职工利益。坚持实施“控高保低”缴存政策,促进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三是重点突破。将扩面重点侧重于非公企业吸纳的城镇新市民,着力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新增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问题。四是优化托管。完善缴存托管的缴存门槛,进一步优化使用政策,解决目前缴存托管管理不顺、催缴困难等问题,进一步实现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2.优化使用政策,建立均衡的缴存使用政策。注重保障职工利益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结合,实现缴存使用之间的平衡,改进相关政策为下一步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存通提通贷做好准备。一是优化提取政策。对现有提取政策的适用性进行研究,进一步开展政策废改立工作,理顺相关政策,建立提取政策的清晰脉络。研究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满足缴存人的不同住房需求。研究异地转移接续政策,满足全国范围内异地转移需求,方便缴存职工。二是优化贷款政策。进一步简化贷款办理流程和审批手续,减少资料和签字,缩短贷款职工办理的时间。改进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研究将可贷额度与缴存贡献度挂钩,更好地体现公平性。优化改进公转商贷款,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统一性。深入实施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政策,方便非本市工作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湖州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三是出台创新政策。制定差别化政策,向低收入缴存职工、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等特殊群体实施政策倾斜,采取贴息、优惠贷款条件等政策。

3.建立资金平台,实现资金有序筹集和保值增值。注重资金筹措低成本和资金保值高收益相结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资金核算平台,探索在县分中心建立零余额账户管理和对资金实行统收统支的途径。二是建立外部融资核算平台,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外部融资资金进行统一安排管理,确保最大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三是改进受托银行实时资金结算系统,解决目前跨行托收公积金效率低下等问题。四是优化资金存储制度,推出受托银行招投标和存款招投标制度,优化存款结构,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

4.推行智慧公积金,实现服务规范制度化。注重平台设施建设与服务措施实施相结合,建设智慧公积金,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建立以外包服务、第三方服务和网上服务为主的管理模式。二是建设智慧公积金,运用大数据概念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柜面延伸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平台等多渠道业务办理模式。三是建立统一外联平台接口,实现与第三方机构、个人的交互访问,便捷化业务办理。四是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缴、通提、通贷、通还,建立开放透明、权责明确、监管严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资金运作体系。五是对全市柜面人员进行定期的礼仪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自觉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标准。

5.建设系统信息化,实现内部管理系统化。贯彻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标准,建立智慧、轻型、全能的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一是加强对网厅业务的推进工作,实现部分业务网上资料采集、网上审批。二是加强核心系统与12329热线系统、档案系统等现有子系统的交互和融合。三是取消联名卡制度,将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作为个人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四是加强与浙江省其他地市公积金中心信息互联工作,努力实现全省公积金数据共享、业务拓展服务水平提高。五是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实现双机和容灾系统,逐步建立公积金信息系统安全应用平台,完成计算机病毒防范系统、系统漏洞扫描、入侵实时监测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六是实现对系统资源、网络资源、设备性能、作业控制、故障对策和安全策略的自动化管理,增强中心信息系统的稳定性,保证系统24小时不停顿运行。七是建立办公OA平台,实现无纸化办公、内部管理系统化。八是制定处室责任制度,明确各业务处室承担的职责,实现内部流程条理化、精简化。

6.注重风险防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注重系统控制与人员控制相结合,建立起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风险的提前扼杀、快速识别和高效处理。一是建立完备的信息系统内审模块,实现对内业务自动监管、审计,对外数据、报表自动上报,提供开放的数据库语句查询、编辑模块用于风险的迅速识别和处理,防范操作风险。二是完善楼盘管理制度、贷款保证金及他项权证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周期分析,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优化贷款使用审查制度,防范信用风险;完善贷款审批制度、催收制度和银行考核制度,加强对贷款风险的控制,防范贷款违约风险;建立房产中介、人事代理公司台账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社保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努力实现系统联网,防范骗提骗贷风险。三是完善业务审批制度,优化权限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集体决策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7.优化人员结构,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人才引进与后续培训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全心全意为缴存职工服务的住房公积金员工队伍。一是引进专业人才,为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补充新鲜血液;坚持量才适用的用人原则,优化人员结构安排,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坚持常态化的学习与针对性的培训制度,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和评比等各项工作激励机制,提升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定期组织员工开展读书会、系列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五是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夯实建设基础,落实建设责任,激发建设活力,促进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主体”,全面压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附件:

1.“十二五”期间发展指标

2.“十三五”期间发展指标

 

 

                                                      附表1 “十二五”期间发展指标

                                                    单位:人、万元

项目

“十二五”指标情况

年均增长率

市本级

南浔区

德清县

长兴县

安吉县

合计

缴存人数净增

34120

11879

15599

18478

16688

96764

5.53%

归集额

649372.98

141799.94

233511.45

260726.50

232929.44

1518340.31

14.46%

提取额

384587.13

80802.11

137201.22

149082.01

135828.83

887501.29

19.96%

贷款发放额

599436.90

44913.60

201012.70

182153.60

194339.40

1221856.20

22.42%

贷款回收

225781.10

8318.50

62457.08

69305.47

59110.74

424972.89

8.01%

增值收益

46026.48

14975.28

15664.55

14411.44

91077.75

30.26%

 

                                                附表2 “十三五”期间发展指标

                                                    单位:人、万元

项目

“十三五”目标值

年均增长率

市本级

南浔区

德清县

长兴县

安吉县

合计

期初存贷比

112.18%

119.10%

98%

119.60%

111.88%


缴存人数净增

25000

10000

13000

15000

12000

75000

4.80%

归集额

840000

220000

290000

360000

290000

2000000

12.37%

提取额

588000

154000

203000

252000

203000

1400000

14.56%

贷款发放额

表内

700000

60000

210000

220000

210000

1400000

11.02%

表外

160000

20000

40000

40000

40000

300000


贷款回收

280000

24000

84000

88000

84000

560000


增值收益

35000

12000

12000

11000

70000


期末存贷比

表内

123.35%

127.77%

106.81%

128.58%

121.87%


含表外

143.59%

143.27%

120.28%

144.95%

1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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