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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21-12-08 14:34:26      


湖公积金发〔2021〕27号


市中心所属各单位、各处室:

现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8日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湖州市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第一个五年。为助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五年,也是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这五年期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持续增长,社会经济效益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风险防范更为严密,住房公积金工作呈跨越式发展。

(一)业务运行指标实现新突破。

1、公积金归集稳定增长。"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年归集额从2015年的38.5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3.10亿元,年均增长16.58%。期末归集总额从252.68亿元增加到548.16亿元,归集余额达198.67亿元。

2、公积金提取快速增长。年提取公积金从2015年的27.3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5.05亿元,年均增长15.00%。期末提取总额从143.83亿元增加到349.48亿元,年提取额占年归集额的平均比例为69.60%,比"十二五"提高11.15个百分点。

3、公积金贷款安全运行。公积金年贷款发放额从2015年的41.2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1.04亿元,年均增长4.36%,贷款发放总额从203.92亿元增加到385.99亿元,期末出表贷款余额达197.04亿元。期末出表存贷比为99.18%,比期内最高出表存贷比下降18.88%。

4、增值收益及分配显著增加。"十三五"期间,实现增值收益11.82亿,比"十二五"期间实现的增值收益增加2.71亿,增长29.80%,增值收益累计达25.64亿元提取风险准备金和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分别为6.90亿元、3.11亿,分别增长38.55%、53.26%,累计金额分别达到14.66亿元和6.03亿元。

(二)社会经济效益实现新增长。

1、不断扩大惠及群体范围。"十三五"期间,中心牢牢牵住扩面建制牛鼻子,通过行政推动、部门联动、银行带动等多种扩面方式,聚焦非公单位及新市民公积金建制,全市重点骨干民营企业制度覆盖率达到100%,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建制率达到100%,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市实缴职工人数从2015年的31.36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53.16万人,年均增长11.13%。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为98.30万名职工、26154家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2、稳定支持住房消费。"十三五"期间,中心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调整使用政策,重点向住房刚性需求、中低收入家庭及引进人才倾斜,先后出台了《港澳台同胞建立公积金制度实施意见》、《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商贷提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公转商贷款融资等十余项相关政策。"十三五"期间,累计为全市49125户家庭发放贷款182.07亿元,户均支持额度为37万元,首套房贷款占比近80%;累计为13个省市的3126户异地缴存家庭发放贷款15.03亿元;提供租房资金0.96亿元。

(三)管理服务效能得到新提升。

1、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十三五"期间,中心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多次与时俱进调整优化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全面梳理办事事项、细化颗粒度、优化前后台分离机制,让缴存职工"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推进与省市大数据局、银行等多部门互联共享,实现"一证通办",精简申请材料,变"你向我证明"为"我为你证明"。通过业务受理、复核、审批全过程控制监督、业务办理量化考核与绩效奖励挂钩、银行受理审批时限纳入银行业务考核等综合举措,实现审批时效大提速。

2、延伸服务网点,打造"家门口"公积金。按照"就近办事、集中服务、均衡分流"的原则,开展公积金服务延伸工作,打通住房公积金工作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通过资源利用,赋予相应工作职责,增挂"住房公积金服务站(所)"牌子,充分调动银行柜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公积金贷款受理和提取等前台工作,切实为缴存职工提供就近服务、便捷服务。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66个银行延伸网点实现公积金全业务通办,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通公积金业务"一窗受理"平台,全市缴存职工家门口"十五分钟办事服务圈"内都可以找到公积金服务网点。

3、打出融资"组合拳",平衡排队轮候时间。为缓解购房职工贷款排队问题,支持刚性住房消费,促进湖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中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在全国首推支持住房消费"组合拳",通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银行授信贷款、盘活风险准备金、公转商贷款等方法筹措资金,截至"十三五"末,中心累计融资119.25亿,融资余额32.32亿。在融资支持刚性住房消费的同时,中心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控制贷款发放节奏和规模,将存贷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十三五"期末中心出表存贷比达到99.18%。

(四)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1、开发第三代信息系统,护航中心业务提升。"十三五"期间,为规范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中心按照"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原则,开发了第三代信息系统。第三代信息系统由中心主导、并拥有知识产权,开创了全国地市以上中心信息建设的新模式,为中心节省资金近千万元。2017年,第三代信息系统以高分顺利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双贯标"验收,实现了操作运行痕迹化、审计监督自动化、考核管理数字化、政策服务公开化和实时服务便捷化,为中心业务开展和服务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率。为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中心全面升级线上服务体系,以"互联网+"为导向,建立渠道管理统一、数据接口统一、业务规范统一、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畅通以自助终端一体机、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浙里办、服务热线等为主的智能化服务渠道,承担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等四类服务功能,加大提升综合服务效率。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公积金业务实现"网上办事率、跑零次实现率、掌上办实现率、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现率、材料电子化比例"5个100%。

(五)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

1、深化制度化管控体系,加强事前风险防范。中心牢固树立"100-1=0"的理念,以制度先行,加强风险管控。"十三五"期间,中心开展政策"废改立"相关工作,健全完善了10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国家省有公积金法规、市政府有管理办法、管委会有实施细则、中心有具体规定的公积金制度管控体系。针对贷款重点风险领域,制订完善了《楼盘管理制度》、《他项权证催收制度》、《逾期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实现中心连续23年年末贷款无逾期针对资金重点风险领域,制订完善了《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资金存储、调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实现资金阳光存放,保值增值,安全无风险。

2、完善常态化监督体系,强化事后查错纠弊。按照"动态监管、硬性约束"的原则,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事后查错纠弊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规范管理。"十三五"期间,中心形成以年度资金安全大检查、月度电子化审计为主的较为完善的内审监督体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系统性资金安全大检查,进行一次大体检、大排查;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性电子化审计,对日常业务进行审计全覆盖。在加强内审监督的同时,中心积极接受并配合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借助外部审计监督力量增强公积金风险防控能力,助力公积金业务提质增效。

(六)自身队伍建设彰显新风貌。

1、强化党建融合,助推业务工作提升。全市公积金系统紧紧围绕党建文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要求,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业务"为着力点,强化党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十三五"期间,中心通过开展党员量化考核,实施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建品牌创建、"党建+业务"等举措,使党建文化不断得以巩固增强,先后被省委、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始终保持优秀。

2、坚持文明创建,营造和谐干事创业环境。"十三五"期间,中心打造"和、勤、严、济"的蜂巢文化精神,培育具有中心特色的蜜蜂奉献精神;开展道德讲堂,宣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组织志愿者活动,倡导互助、文明,助力社会公益活动。通过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全市公积金系统营造了和谐干事创业环境,提升了行风效能和员工凝聚力、战斗力,并在此基础上,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五一劳动奖状"、省"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实现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工人先锋号"大满贯"。

"十三五"期间,湖州公积金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制度扩面难度增加。随着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和经济发展及疫情影响,公积金制度覆盖率增速放缓,扩面难度增加。二是流动性矛盾凸显。缴存与使用发展不平衡,以缴存归集为主的资金来源难以为继,贷款轮候排队资金增加,流动性压力增大,住房公积金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三是风险防控的压力不断增大。随着中心整体业务量的扩大、房地产形势发展的不确定性,中心面临的逾期贷款风险、个别期房楼盘风险、骗提骗贷风险不断加大。

二、"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湖州市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住房发展进入优化住房供应体系、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机遇期,对住房公积金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房住不炒"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央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动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方向,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制度需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共同富裕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范例。8月20日,湖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湖州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争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这就要求公积金发展目标更加均衡,进一步兼顾效率和公平,减轻企业发展负担,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让更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三)数字化改革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高质量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浙江省也将数字化改革作为新时代省级层面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住房公积金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紧密相连,是数字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改革必将带来公积金全天候、全网办、云架构的升级,带来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带来公积金信息安全和监管方式的增强,带来公积金的高质量发展。

(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统一规范管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将成为跨区域制度创新和政策突破的"样板间"。"十四五"时期,长三角地区的区域联动将全面进入活跃期,并将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住房公积金制度融合了金融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与地区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理应推动跨区域制度改革和创新。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仍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地公积金业务政策和业务处理存在差异,长三角地区公积金率先统一规范管理,形成业务联动、信息联动和服务联动的新格局,对推动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提升长三角一体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十四五"期间湖州公积金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以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和受益面为基本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为主线,提高住房公积金资源配置、资金运作、体系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实现住房公积金更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房住不炒,实施精细化管理。按照提取优先于贷款、租赁优先于购买、首套房优先于二套房、本地缴存职工优先于异地缴存职工的原则,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引导房住不炒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助力共同富裕,保障基本需求。坚持共同富裕理念,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加大中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青年人及购买首套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特点,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坚持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强化内部监督,筑牢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底线,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稳健运营、安全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数字赋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公积金业务办理进行全方位系统化重塑,强化数字赋能,努力开创我市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建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公积金使用和运作体系,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开展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中心管理服务效能,提升住房公积金满意度,增强住房公积金在湖州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核心作用,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国同类型城市中位居前列。

2、主要业务目标

——公积金扩面人数净增13.10万人。力争"十四五"期间扩面净增人数共计达到约13.10万人,期末正常缴存人数约66.30万人。

——公积金归集金额达到485.00亿元。"十四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额年均增长率约7%,力争达到11%,归集金额力争达到500.00亿元,期末累计归集额约达到1048.00亿元。

——公积金提取金额达到360.00亿元。预测"十四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年度提取额年均增长率达到8%左右,提取金额共计约360.00亿元,期末累计提取额达到约709.00亿元。

——公积金贷款发放金额达到274.00亿元。预计"十四五"期间公积金贷款发放金额共计约274.00亿元,期末累计发放额达到约660.00亿元,期末表内存贷比在97%左右。

——公积金贷款回收金额达到148.00亿元。预计"十四五"期间公积金贷款回收金额共计约148.00亿元,期末累计回收金额达到约337.00亿元。

——公积金增值收益达到16.70亿元。年度增值收益率保持在1.50%以上,五年共计实现增值收益约16.70亿元。

——年末个贷逾期率不超过0.02%。加强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年末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力争保持年末无逾期。

项目

"十四五"目标值

市中心

南浔区

德清县

长兴县

安吉县

合计



缴存人数净增(万人)

2.60

2.00

3.00

3.00

2.50

13.10

归集额(亿)

213.00

57.00

74.00

84.00

72.00

500.00

提取额(亿)

156.00

41.00

53.00

61.00

51.00

362.00

贷款发放额


表内(亿)

130.00

19.00

37.00

45.00

43.00

274.00

表外(亿)

-1.50

0.00

-5.00

-1.00

-0.70

-8.20

贷款回收额


表内(亿)

73.00

7.00

19.00

26.00

23.00

148.00

表外(亿)

4.00

0.20

1.81

1.50

1.70

9.21

增值收益(亿)

9.00

2.30

3.00

2.40

16.70

期末存贷比


表内

96.46%

97.51%

97.27%

97.65%

96.95%

含表外

99.31%

97.51%

101.31%

102.61%

99.85%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多措并举,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1、发挥公积金扩面机制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街道)扩面网络。发挥商业银行点多面广及与中小微企业关联性强的优势,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公积金扩面。将扩面工作与解决职工投诉结合起来,做到扩面建制与维护职工权益"双赢"。创新扩面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制度覆盖。

2、探索优化自愿缴存机制。结合住建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探索制定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缴存政策,加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创新,科学设计自愿缴存公积金的激励机制、配贷机制和风控机制等,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吸引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提高公积金的社会认知度。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影响。每年深入企业走访摸底,开展公积金"法规宣传月"、"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提供实时的、多角度、多层次的媒体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宣传,持续增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治意识和政策意愿,提高单位和职工的公积金认知度,督促企业依法建缴、履行社会责任。

(二)释放政策红利,扩大公积金制度受益面

1、满足基本住房消费提取需求。落实租购并举政策,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进一步落实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大对无房职工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提取的政策支持,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相应举措。

2、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按照保障房贷款优先于商品房贷款、首套房贷款优先于二套房贷款、本地贷款优先于异地贷款的原则,合理安排贷款轮候排队时间和资金使用。重点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对低收入职工和困难家庭实行保底贷款政策,争取开展住房公积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三)深化数字化改革,打造智慧公积金

1、对接全省统一平台。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全省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全省公积金系统统一的"1+2+2"五大平台建设,做好省数字化改革推进工作,争取首批接入省统一平台。通过配合建设并接入省统一平台,为公积金发展及智治提供支撑,为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效能和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保障。

2、助力长三角"一网通办"。积极开展长三角区域公积金合作,逐步打开合作通道,打破信息融合壁垒,共同研究、制定数据交换方案及合作协议。试行公积金业务受理标准互认,推进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异地受理,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公积金业务联动、信息联动、服务联动新局面,推进区域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公积金业务高效协作、"一网通办"。

3、打造智慧公积金。深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应用,深化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数据可视化应用水平。以公积金数据和共享数据为基础,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基于多维度智能分析预测的智能决策体系,建立基于客户行为分析的智能应答、主动服务的智能客服体系,建立基于公积金风险分析模型的智能风控体系。

(四)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满意度

1、深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方式,整合并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在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线上办的同时,统筹布局中心办事大厅、银行延伸网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线下办事网点,提升协同服务能力。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研究业务动态变化,及时反馈数据,适时引导用户分流并补足服务供给短板,提高时效,为用户提供智慧服务。

2、深化个性化服务。通过延展服务空间、延长服务时间,为职工提供全方位、零距离的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办理业务或遇特殊事件开辟便捷、快速的绿色通道;针对工作时间不便于办理业务的职工,推出星期六上午办理时间;针对单位职工集体办理业务,推出单位业务批量服务;针对不便于到窗口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开展上门服务。

(五)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运营

1、加强风险管控。加强资金监控和管理,借助流动性指标和房地产市场走向预测,加强资金平衡分析和计划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周期分析,严格开展贷款楼盘审核,防范期房楼盘烂尾楼风险。健全完善公积金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系统操作、数据库使用、用户身份认证等环节的权限管理,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安全。

2、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监督措施,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协调,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衔接的监督体系。通过内部和外部相协调、相补充的完善监督体系,及时进行风险甄别和风险预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资金安全运营。

(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廉政公积金

1、推进队伍年轻化。通过参加部门交流、社会招聘等方式引入年轻人才,完善干部梯队建设,使干部队伍更加富有朝气和活力。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力度,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不拘一格,完善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2、培养复合型人才。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金融属性,承载着政府住房保障相关功能,需要干部队伍既懂管理,又懂金融、房地产等相关知识,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十四五"期间,中心开展多岗位锻炼,以及有针对性的内部培训,培养"专业+"的多能手,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

3、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深化"六好"党支部标准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党建文化影响力、塑造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

五、"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发挥中心和各分支机构班子的整体统筹领导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要求,民主决策,广开言路,做到重大决策公开、财务公开,为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加强制度保障。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从行政管理、业务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完备的规定和细则,真正做到公积金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主观随意性。强化制度执行力,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为公积金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加强监督考核。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监督与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纠正偏差,切实发挥监督考核的衡量、评价和导向作用,推动公积金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四)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广播音频、微电影、公益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和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业务、服务等,全面反映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成果和亮点,充分展现公积金行业风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为公积金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抄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