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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湖州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22 08:56:15      

  2020年,湖州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中心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湖州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审计,并出具了湖委审办财报〔2020〕12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沈小龙主任2017年至2019年任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期间,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在执行政策和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任务方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市公积金管委会有关公积金管理的决策部署,并调研拟定市公积金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发展思路、各项业务政策等材料,努力推动我市公积金事业发展。2017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先后获得了“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三八红旗集体”、省建设厅“最多跑一次”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三年来,在省建设厅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审计过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中心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积金专户余额较大,资金管理效益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该项问题,中心整改落实的举措:一是进一步优化每月的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方案,中心资金流入的时间段主要为每月8日前后公积金归集到账和每月20日贷款回收到账的时间段,中心充分利用这两个资金流入的时间段,匹配公积金贷款每月的发放量。二是进一步精细化管理,测算保留最少资金的平衡点,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定期统计日资金流入峰值和日资金流出峰值,进一步减少账户资金余额。三是制度保障,中心出台《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调度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资金运作、防范资金风险,真正提高资金周转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3笔费用报销时间与业务发生时间间隔超过1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心梳理完善《经费报销审批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编印装订成册,组织全体员工尤其是相关处室员工重点学习,确保全体员工熟知各项制度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费用报销,规范结算。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资金安全大检查,全市公积金系统通过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三)“APP推广合作协议因客观原因终止,仍全额支付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心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的审批、订立、履约、变更、存档等流程,避免合同纠纷,防范重大风险。对支出标的3万元以上的合同,需报中心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签订,对合同签订、款项支付进度严格把关,对未严格完成约定事项的合同,暂停支付款项,直至履约完成。

二、有关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并确保执行到位”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中心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梳理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一事一图一表,明确内控要点和风险点;二是通过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重要内控制度的关键点、注意事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纪检联络办检查、资金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形式的检查,督促各项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专户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该项审计建议,中心进一步精细化管理,测算保留最少资金的平衡点,根据业务变动,定期统计日资金流入峰值和日资金流出峰值,匹配每月的资金流入和贷款发放等资金流出,优化每月的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减少账户资金余额。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调度和使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专户和增值收益专户资金的资金存储、调度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防范资金风险。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2日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