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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其他-02492-005)
部分提前还贷
申请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
注:⊙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首次提取冲还贷款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户口簿,配偶本人当场签字认可;
⊙提取还贷时,必须正常还贷满一年,同时系统将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中保留6个月的月还款额,提取到办理当日。
申请办理方式:
1.市民服务中心、银行延伸网点窗口;
2.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
3.“浙里办”手机APP申请
现金偿还公积金贷款
申请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
注:⊙部分现金还贷,正常还贷六个月以上;现金还清贷款,正常还贷1个月以上;
⊙银行还贷卡(存折)存入将要冲还的金额,且最低一万元;
申请办理方式:
1.市民服务中心、银行延伸网点窗口;
2.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
3.“浙里办”手机APP申请
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申请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
注:⊙委托人夫妻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应同时申请委托“按月冲还贷”。
申请委托“按月冲还贷”应符合哪些条件
⊙缴存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不少于6个月应还贷本息总额;
⊙单位和个人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夫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须正常缴存。
每月可以委托提取多少额度冲还贷款
⊙委托人缴存账户保留余额后的超出部分大于当月还贷额的,按当月还贷额提取冲还公积金贷款;
⊙委托人缴存账户保留余额后的超出部分小于当月还贷额的,按实际超出部分10元以上整数提取冲还公积金贷款。(每月应当备足差额资金,按时足额还贷,避免出现贷款逾期。)
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如何确定提取账户
⊙委托人夫妻双方的缴存账户在“按月冲还贷”协议期间只能确定一方为提取方,提取顺序按以下方法确定:原则上确定借款人缴存账户为第一顺序提取方,共同还款人(配偶)作为第二顺序,当第一顺序提取方缴存账户余额不足当月可提取额度时,公积金中心将自动转为第二顺序提取方缴存账户提取,以此循环类推。
委托人发生哪些情况公积金中心会自行终止协议;
一、提前变更
⊙改变“按月冲还贷”方式的;
⊙减少或增加共同还款人的;
二、终止
⊙发生贷款逾期;
⊙连续3个月发生缴存账户保留余额后,可提取额度不足10元(含)的;
⊙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还清;
⊙缴存账户均已办理封存或异地转出;
⊙由于委托人原因在期房转现房可办证3个月内未办理移交他项权证的;
申请办理方式及流程
申请办理方式:
1.市民服务中心、银行延伸网点窗口;
温馨提示
⊙为确保“按月冲还贷”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应在还贷储蓄账户中始终保留1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用于备付。
⊙委托人月缴存额大于还贷额的,可以视情况选择“按年冲还贷”或“按月冲还贷”方式。
⊙委托人月缴存额小于还贷额的,每月应当备足差额资金,按时足额还贷,避免出现贷款逾期。
⊙委托人夫妻婚姻关系变化或改变还贷方式的,应主动办理“按月冲还贷”协议终止或变更。
⊙由于委托人违约而终止“按月冲还贷”协议,如再次符合申请条件的,需满6个月。由于委托人已办理“按月冲还贷”方式的,想改变为“按年冲还贷”方式的,需停止“按月冲还贷”一年后再申请;再次恢复“按月冲还贷”的,在上次“按年冲还贷”以后满一年才可申请。
⊙委托人及其配偶如发生公积金账户变更,则需及时办理“按月冲还贷”协议变更。
⊙如未办理过年冲,首次申请“按月冲还贷”当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6个月还贷后有多余款额,可先办理“按年冲还贷”,具体操作参照“提前部分还贷”。
⊙当月申请“按月冲还贷”业务次月生效,即当月尚需用自有资金还贷。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贷款部分不能申请按月冲还贷。
业务咨询办理
一、市民服务中心、银行延伸网点受理窗口
服务联系方式:
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湖州市区(吴兴区)受理窗口:
1.市民服务中心: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A区
2.工行吴兴支行营业部:苕溪东路355号康城国际商务楼一楼
3.农行市分行营业部:人民路88号
4.工行市分行营业部:人民路221号
5.建行城中支行营业部:太湖路港汇大厦裙楼一楼(超越大酒店对面)
6.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区窗口
南浔区受理窗口:
1.南浔区管理部: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G区办事大厅(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2.建行南浔支行营业部:南浔镇泰安西路16号
3.工行双林营业部:双林镇爱国路199号
4.工行练市营业部:练市镇湖盐中路49号
德清受理窗口:
1.德清县分中心:德清县武康镇新丰南路58号
2.德清农商银行营业部:德清县武康街道沈长圩街50号
3.德清农商银行武康支行: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22号
4.德清农商银行新市支行:德清县新市镇府前路新市税务局旁
5.德清农商银行乾元支行:德清县乾元镇直街18号
6.德清农商银行雷甸支行:德清县雷甸镇新大街58号
长兴受理窗口:
1.长兴县分中心: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龙山街道锦秀路8号
2.工商银行长兴县支行:长兴金陵中路218号工商银行总行二楼个金部
安吉受理窗口:
1.安吉县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439号
2.安吉工行昌硕支行:安吉县昌硕东路233-235号
3.安吉农商银行营业部:安吉县昌硕东路1号
4.安吉农商行孝丰支行:安吉县孝丰镇绿岛广场
5.安吉农商行梅溪支行:安吉县梅溪镇昆晓路东侧
6.安吉农商行天子湖支行: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路20号
7.安吉农商行杭垓支行:安吉县杭垓镇和谐路
8.安吉农商行天荒坪支行:天荒坪镇山河村
一、窗口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A区)
周六上午9:00-12:00(疫情期间市民服务中心周六上午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二、网上申请办理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三、“浙里办”手机APP申请办理
下载手机APP“浙里办”并实名认证登录—订阅“住房公积金”功能模块(可申请11项业务)
四、支付宝查询
下载手机APP“支付宝”并实名认证登录—在“城市服务”选择“湖州”—在“办事大厅”中选择“公积金”
五、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http://hzgjj.huzhou.gov.cn/(可下载公积金业务的常用表式、可查询公积金各银行网点及延伸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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