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德清县分中心2021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的委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发〔2015〕104号)、《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稿)》(湖公积金委发〔2021〕3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21-008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1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四、招标项目内容:
标段 | 采购单位 | 采购内容 | 家数 | 具体要求 |
1 |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德清县分中心 | 资金竞争性存放 | 5家 | 详见招标文件 |
1、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本次招标结束后1年内的暂时闲置资金;
2、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资金竞争性存放的资金范围为:县分中心暂时闲置的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3、存放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4、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5家,存款人根据招标结果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5、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期、六个月期、一年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银行应为公积金中心县分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参与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德清县区设有分支机构;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银行财务状况良好;
(5)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至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购买(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七、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投标报名地点: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德清县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投标银行应于2021年4月16日14:00前(建议投标银行提前15分钟到场,做好投标前准备工作)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4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在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二楼会议室开标,投标银行可以派被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被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银行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剑锋
电话:0572-288902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招标单位: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
联系人:王芳
电话:0572-8071729
地址:湖州德清县新丰南路58号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纪检联络办
电话:0572-8899660
地址:湖州德清县新丰南路58号
十一、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dqztb.gov.cn/)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http://hzgjj.huzhou.gov.cn/)
2、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联系人:俞飞翔,联系电话:0572-2885823。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