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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公积金贷款排队轮候工作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6 15:01:08      

政策解读

                                湖公积金发〔2021〕19号



中心所属各单位、各处室:

  根据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现就做好我市公积金贷款排队轮候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差异化排队轮候

 1、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顺序:优先发放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其次发放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后发放存量异地贷款。

  2、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时间: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3个月左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3个月左右;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6个月左右;存量异地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1年以上。公积金贷款资金无法满足上述贷款排队轮候时间时,优先保障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及存量异地贷款排队轮候时间适当延长。

  二、暂停受理异地贷款

  在当前公积金流动性资金不能满足贷款资金发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本地缴存职工基本住房贷款需求,暂停异地贷款受理。公积金存贷比降至95%(含)以下后,再开通异地贷款。

  本通知自2021年7月6日起执行,前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5日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