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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必备技能——新增员工个人账户设立

发布时间: 2022-06-08 17:17:32      


,又到了单位招聘旺季,单位录用了新职工,经办人如何办理新员工个人账户设立?新增员工人数较多,有更简便的办理方法吗?下半年



新录用职工,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新增开户手续。







操作流程

第一步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建议使用搜狗或谷歌浏览器,定位选择“湖州市”。

01

第二步

点击“部门服务”,并选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02

第三步

点击“按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注意不是启封,设立包括“新增、启封、转移”业务),点击在线办理。


03

第四步

选择“法人登录”-“法人数字证书登录”。


04

第五步

进行在线填表步骤,填写选择相关信息,缴存比例之后会自动显示。


05

第六步

填写新增缴存职工信息,点击单个增加,正确填写,填写完核对并勾选新增人员信息,左下角勾选“声明”,点击“下一步”。(当职工人数较多时,可选择批量导入功能)



06

第七步

视情况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明”(若系统已自动导入,可不上传),点击“下一步”。


07

第八步

再次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08

第九步

提交成功后,可获得“办件单号”。点击“查看办件”,可查询申办件状态。也可在首页点击单位名称,在“办事记录”中查询办件状态,点击详情,查看具体原因。

09




温馨提示


新增人员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不是启封。


此业务申请一定要用数字证书登录,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无法办理,若没有数字证书的单位,可事先拨打4008884636咨询申领事宜。


如若申报后退回,具体退回原因,可在首页点击单位名称,查看“办事记录”中查询办件状态,点击详情,查看具体原因。









咨询热线:0572-12329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