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二十大报告“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湖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湖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湖依组办发〔2022〕5号),以全面深化法治湖州建设为统领,依法履行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现将市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创新驱动,政策供给精准有力
聚焦共同富裕、城乡融合,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助力共同富裕建设的工作方案》,与湖州市建设局共同打造“湖有安居”共富班车,放大住房公积金效能。以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需求为主线,致力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均衡普惠发展,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中低收入人群圆住房安居梦。一是打造灵活就业人员试点“湖州样板”。结合湖州实际,坚持契合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向的原则,加强系统化的政策体系设计,缴存政策注重“灵活”,使用政策注重“同权”,最大程度体现受益面与公平性的统一。探索建立“缴存方式自由、提取政策灵活、贷款与缴存贡献度挂钩、利息补贴激励”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机制。截至目前,累计为39272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取金额5.49亿元,累计为9090户家庭发放贷款28.57亿元,为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解决住房面积达111.85万平方米。二是探索农村缴存居民使用“湖州模式”。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政策机制的引领导性作用,助力拓宽政策覆盖面,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德清县试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公积金贷款;长兴县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建缴公积金;安吉县首创推出政银合作农建房信用贷款产品。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延伸新业态人群公积金建制、健全农房建设改造公积金贷款模式等创新路径,进一步拓宽公积金制度的覆盖与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受理支持农房贷款329户,3415.10万元。三是彰显绿色共富的“湖州温度”。出台《低收入困难人员优惠政策实施意见》,针对民政四类人员,构建“低缴存可免缴、低保可提取、贷款全额贴息”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助力全市1300余名在缴困难群众共享政策红利。开展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截至目前,为全市7400余户低收入家庭发放贷款贴息1100余万元。
(二)高效保障,助企纾困顶格有感
中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防控最吃紧的阶段,及时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2022年度湖州市减负降本工作实施方案》、《湖州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实施办法(试行)》。一是因地因需细化,“低门槛进入”精准有效。持续实施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等,实施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政策,累计减负383.7万元。允许困难企业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存基数,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今年以来为企业减负1.62亿元,3年来累计减负近5亿元。二是因时因势整合,“惠企信用贷”聚焦难点。中心与商业银行协作联动,以公积金缴存信用为基础,通过数据共享、信用共建,向小微企业发放惠企信用贷款,为缓解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送上“及时雨”。全市推动合作银行为公积金缴存情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企业公积金贷”金融产品,累计为50余家小微企业授信1.07亿元,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三是到企到人配套,“一企一策”稳质增效。湖州中心为企业量身定制公积金建缴方案,多次走访摸排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浙江厨宝食品有限公司、湖州喜来登酒店等80多家企业单位开展针对性服务,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全面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力,主动对接浙里办“应急帮扶”应用场景,实现公积金纾困业务线上零跑腿办理。通过发挥线上服务优势,保障疫情期间公积金公共服务的高效畅通。今年线上累计办理量20余万件,占总办理量的81.58%,办理量位列市级部门第三。
(三)聚力赋能,政务服务迭代升级
中心以缴存企业和职工的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在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服务民生保障的积极作用,充分释放政策效能。一是新政频出,打出调控“组合拳”。科学实施“一城一策”方案,进一步激活合理住房需求,促进良性循环。今年以来,先后2次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将首套住房贷款倍数由10倍提升至15倍,单笔住房贷款额度由40万调高至70万元,累计额度由70万调整至100万元,取消再次贷款时间间隔,推出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直系亲属购房互助提取等政策,有效降低购房成本。二是数字赋能,打好服务“主动仗”。依托“数字化改革”,加大政策落地落实力度,提升兑现效率。高质量完成省住建厅领办任务,省内首批上线浙惠住房公积金“无忧租赁”多跨场景应用,实现线上无房提、租房提、租金代付和租房金融贷,累计办理租赁提取公积金业务4万余笔3681万元。全省率先实现线上按月提取还商贷,17家主流银行的商贷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办理该项业务。截至目前,累计办理7600余笔1.22亿元,占该项业务办理总量的68%。三是规范为先,拓宽合作“新渠道”。出台《进一步深化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业务合作的实施意见》,在领导体系、合作队伍、沟通机制、奖惩机制、风险协同、示范网点等六个方面明确具体合作标准,构建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合作体系。支持合作银行试点“公积金金融超市”,推出装修贷、车位贷、消费贷等多种住房贷款延伸金融产品。目前,已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等合作银行打造5家“金融超市”,87个银行网点延伸公积金服务,进一步打造“家门口”公积金。
(四)多措并举,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等原因导致企业破产重整的劳动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一是联合奖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各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依法做好公积金账户冻结,助力联合奖惩,促进诚信建设。全年共受理依法院申请冻结个人公积金账户135人次,545.12万元。二是上门服务,为困难企业减负。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只要有企业单位咨询缓缴政策,充分发挥市“三服务”驻企专员、企业公积金协理员、浙江惠企政策信息平台等“两员一平台”,开展针对性服务,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全面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在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等审批业务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开设上门为困难企业办理公积金减负服务,实现让企业“少跑腿”。三是主动作为,全力维护职工权益。2022年由于受疫情、经济形势的影响,有些企业经营情况恶化,部分企业出现破产和重整情况,浙江巨海纺织品有限公司、湖州振阳纸业有限公司、湖州琢木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无力经营破产而需处置公积金债权和相关纠纷,中心围绕“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积极协调处理,尽力维护缴存职工的利益,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12名缴存职工,近20万元的欠缴住房公积金进行债权申报,已为缴存职工追回欠缴住房公积金6.58万元,受到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
二、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年初,制定《2022年度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分中心 南浔区管理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湖公积金发〔2022〕16号),对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开展了中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调整,进一步提升中心内部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内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违法、行政复议案件。
(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领导班子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集中学法2次,邀请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等领导教授开展专题讲座,全年组织了13次“公积金大讲堂”,参观湖州清廉管、沈家本法治文化点等,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员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中心领导干部参加2022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应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7人,实际参加考试7人,成绩合格7人。
(三)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中心现有56人持有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6.5%,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全年参加了扩面执法集中培训及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推广应用培训等;在编人员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六课时全部完成;完成执法证跨区更换3人、通过2022年执法证考核3人、按要求进行执法证清理换证32人;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公积金管理服务队伍建设。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中心作为省建设系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员单位,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惠企政策部门协同管理平台”公布降低企业成本的相关政策清单,落实相关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1.62亿元。按要求对公积金系统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进行清理并进行公示,经核查,我中心在政府采购领域无妨碍公平竞争事项。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中心归集处和区县分中心分管归集扩面的条线,按工作职责负责执法和普法责任。2022年开展了以“依法缴存、扩大覆盖、安居圆梦”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普法活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责任,分别到杨家埠街道和桥村、长兴县姚家桥村、安吉县九州昌硕广场等地驻点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曝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2个。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还未全面开展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多年未进行修订,未明确执法追溯期,执法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经济形势影响营商环境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叠加影响,今年以来,房地产形势整体较为低迷。房地产形势的不确定性,对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情况、住房公积金系统行政执法都增加了压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依法治理与服务企业互促共进,举好发展“指挥棒”
重点做好依法建制与企业经营、保障职工权益相互促进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提升企业经营情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作用。一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2023年,要着重做好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市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落细落实企业帮扶举措,对全市非公企业进行走访排摸,动态掌握企业情况,做好“问题收集”、“政策解读”和“政策落实”工作,对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进行综合分析,主动上门了解情况,汇同企业协商妥善解决公积金缴存存在的问题,设法缓解企业压力,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全年为企业减负目标为1.6亿元。二是促进建缴社会共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平台,主动发声、加大宣传,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通过宣传引导,督促企业依法建缴、履行社会责任,推出“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制定“单位能接受、职工有获得感”的建缴方案,做到服务企业与保障职工权益互促共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开展行政检查监管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职工个人有诉求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将行政检查工作常态化,并配合综合执法局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联合奖惩工作。
(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学习机制,用足提升“工具箱”
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方式,中心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开展集中理论专题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全员合格。二是推进中心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023年中心以举办讲座、学习强国、网上测试、召开会议、组织培训、持续开展公积金大讲堂等形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法时间全年不少于40学时,以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三是继续组织人员参加依法行政培训。中心每年组织在编人员参加由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省建设厅组织的建设法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23年将继续组织未领执法证及新招录在编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应考尽考,应领尽领,进一步提高中心行政执法持证率,争取将执证率达到100%。
(三)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创新发展“增动力”
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布局新型业务、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民生数字新生活的大引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全面助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数智力量。一是提升融合发展能力,着力“五个优化”。融合推进“柜面办、网上办、掌上办、网点办”业务运行模式,着力做好“五个优化”:优化运用综合审批平台;优化运用电子档案系统;优化整合前后台模式;优化延伸网点监管考核;优化组合贷款流转模式。二是提升数据运用能力,做好“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提升精细化和智能化统计分析能力,优化公积金缴存政策,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信息,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推进实施企业职工“五险一金”联办、“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三是提升技术应用能力,推进“智慧建设”。提高服务协同化、便捷化和智能化,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引入生物识别技术、电子签名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由定时定点办理向全时移动办理转变。探索开展智慧窗口建设,用智慧终端替代前台人工办理,逐步实现“7×24小时”的零距离服务。探索推进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零要件、零跑腿、零审批”在线办结事项,不断提升缴存人获得感和体验感。
(四)着力建立健全风控机制,护航百姓“安居钱”
按照“管理有序、运转协调、监控严密”的原则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楼盘跟踪管理。分析研判房地产形势,完善跟踪调查机制;牢牢盯住期房楼盘审核准入、跟踪检查、催收催办全流程管理;强化联动机制,及时处置风险隐患。二是加强个人贷款管理。严控“贷中、贷后”关键节点,“贷中”关注流程监管,“贷后”关注逾期风险。不断健全业务工作中的四个重要环节:贷款三级审批、他项权证按时收押、贷款本息“月月清”、逾期贷款清理等。三是完善监督审计体系。积极打造“动态监管、硬性约束、超前防范”的稽核审计模式。充分利用电子化审计及业务系统审计模块,对业务运行的整个过程进行稽核监督,超前预防问题、有效消除隐患、规范事后整改。构建上级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促进公积金管理阳光运行。四是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民生事项和项目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础“提素质”
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科学分析和系统预判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推动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干部队伍培养机制。通过举办短期集训、导师带训、以老带新、岗位锻炼、线上教学等多种形式,为队伍成长进步搭建学习提升和实践锻炼平台,全面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二是着重做好“两个优化”。优化干部知识结构,通过培训研讨、学习探讨等一系列手段,拓宽学习领域,提高学习深度;优化能力结构,通过岗位实践、调研走访等一系列途径,提升干部队伍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持之以恒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担当执行能力。立足部门职能,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服务效能。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省自律自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