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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湖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18:07:10      

政策文件

市中心所属各单位、各处室:

现将《湖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答》印发给你们,请在认真实施。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湖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政策解答

 

一、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原则是什么?

答:自愿缴存、灵活取用;补贴激励、存贷挂钩;资金统筹、分类核算。

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由哪些部门监督?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积金监管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指导及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行湖州市分行等部门监督。

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对象有哪些?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满16周岁且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主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有什么限制?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采取自主灵活方式,无缴存频率等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收入情况,自主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金额并通过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缴款渠道进行缴存,单笔最低缴存金额不得低于湖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考虑到我市目前商品房房价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暂定单笔缴存最低金额不低于718元;单笔缴存额和每月累计缴存额均不超过5万元。

 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提取有哪些规定?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可申请办理政策性提取和灵活提取。

其中灵活提取是指:灵活就业缴存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身份验证后无需提供任何资料,随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

其中政策性提取是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用于自住;支付物业服务费提取;湖州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

六、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五)申请贷款时账户内需保留不少于6个月还款额;(六)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具有较好的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八)个人信用良好;

(九)所购住房符合本市不动产管理部门抵押登记办理要求;

(十)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贷款额如何计算?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12个月公积金账户日均缴存余额×规定倍数×存贷系数。缴存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月公积金账户日均缴存余额×规定倍数×存贷系数。

规定倍数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规定倍数为15;符合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条件的,规定倍数为10。

(二)存贷系数按照“多缴多贷,长缴多贷”的原则,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缴存时间满6个月未满12个月,存贷系数为1;缴存时间满12个月未满24个月,存贷系数为1.5;缴存时间满24个月及以上,存贷系数为2。

(三)不超过湖州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目前是单笔贷款最高7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八、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贷款利率为多少?

答: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是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2.6%和5年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3.025%和5年以上3.575%。

九、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有什么优惠?

 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房公积金时间满24个月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销户时除享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外,再给予缴存余额0.5%-1%比例的缴存利息补贴。缴存利息补贴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国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进行测算并报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缴存补贴比例为0.6%。

十、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什么时间开始? 

答: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试点。

联系人:归集管理处   联系方式:0572-20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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