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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时间: 2024-04-26 08:36:11      

4月25日上午,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心党组书记池丽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潘郁泉、孙建平做交流发言,中心主任秦胜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阐明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深刻指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并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明确要求,为新征程上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的条例。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公积金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主动把住房公积金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深化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加强宣传和贯彻,全力以赴扩面攻坚、落实政策保障住房安居、着力推进数字公积金转型,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全市打造“企业最有感”的营商环境中体现公积金力量。

会议强调:一是要筑牢思想根基提本领。要聚焦新质生产力、创新驱动发展等前沿理论阵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维,敢于突破旧有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模式,积极拥抱新技术、新理念。不断培育党员干部大局意识、创新思维和系统观念,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机制和模式,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活力。以理论实践和实践锻炼推动中心党员干部把主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促进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要提升干部素质强队伍。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靠“人”。要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履职、担当尽责,铆足干劲、奋勇争先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心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本领恐慌”的危机意识,增强与时俱进的紧迫感,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各项能力,时时对照检查、处处自我提醒,不断更新和群众打交道的本领、理论联系实际的本领、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

三是要奋勇实干争先显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立足新征程新起点,中心党员干部应力求“干实事、说实话、见实绩”。要善于思考,主动谋划,用发展的、动态的眼光去研究公积金工作,用新举措、新办法解决新问题。要主动担当、主动靠前,深入基层,从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洞察公积金政策储备方向,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公积金服务质效,进一步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持续推动我市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公积金力量。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