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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71172466/2025-00001 成文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日起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
发布日期:2025-01-02 16:15:01

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

存量房贷款,是指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按相应首套、二套利率调整。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根据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套自住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85%;二套自住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325%。

此次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会在2025年1月1日起自动调整,不需要手动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存量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