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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读

发布时间: 2015-01-26 13:47:52      


一、申请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或封存账户中有公积金缴存余额的职工。

    2、承租的住房包括:直管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建住宅或集体宿舍、私有住宅或单位非自建住宅等,且本人或配偶为承租人,公租房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3、有实际租赁住房支付房租行为。

    4、在本市区域内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并在工作所在地租房居住。

    5、户籍挂靠父母或其他家庭的,在工作所在地实际租赁其他住房的。

    6、签订的租赁协议期限满三个月以上。

    7、租房提取时如未提供结婚证明的统一按未婚相关规定操作,即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办理提取。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怎样申请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下列不同的提取方式。职工本人可每月办理提取,首次可一次性提取在租期内前6个月(含当月)的可提额度,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租赁住房提取登记证》(有效期两年),符合租房条件的,两年内可按月持证提取,如协议租赁期不足两年的,协议到期后需提供续租协议;也可在两年内不定期申请提取。

    三、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怎么确定?

    1、不得超过协议承租期实际已支付房租总额,其中:租赁私有住房的由职工单位和租赁住房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核准;租赁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核准;租赁其他住房的,由职工单位和出租方单位核准。2、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至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百元以上;提取人个人账户已经封存的,在规定提取额度范围内的,可提取个人账户内余额;符合销户条件的,可以注销个人账户。3、不得超出规定的最高提取额度。①提取申请人未婚的,按提至百元计算,未婚最高每月可提1000元,已婚家庭最高每月可提1300元。低于最高提取额的,按提供的房租收取凭证和租房协议上载明的实际支付金额计算。②公积金中心将动态调整并在年初管委会会议后公布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提取额度标准。

    四、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取申请人需根据不同性质的租赁住房提供不同的资料:

    1、租赁直管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或农民工公寓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出租房屋管理部门印发的《房屋租赁证》或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房租支付凭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以配偶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中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即共同承租人),可以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提取时为承租方及共同承租人的可足额提取,但不能重复计提。

    2、租赁私有住房或单位非自建住房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集体户籍证明、暂住证、户籍挂靠证明等;租赁私有住房的,需提供经单位、租赁住房坐落地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审批表》;经工作所在地房屋产权部门查询的《租赁住房职工家庭自有房屋权属登记查询单》;《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以配偶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

    3、租赁单位自建住房或集体宿舍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出具的自建住房或集体宿舍租赁协议;《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如委托单位统一办理提取的,另需提供由提取申请人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清册》;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如委托单位统一办理提取的,另需提供单位公积金协理员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以配偶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如委托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租金直接打入出租房单位的,另需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和单位基本结算账户。

    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取申请人需根据不同类型的租赁住房,选择不同的办理程序。

    1、租赁直管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或农民工公寓的。

    ①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向单位提出申请;

    ②经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③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④公积金中心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

    2、租赁私有住房或单位非自建住房的。

    ①租赁私有住房的,需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审核表》,持本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到房屋坐落地社区或村委会核实承租情况,审核方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审核表》签字并盖章确认;

    ②提取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工作所在地房屋产权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相关部门在《租赁住房职工家庭自有房屋权属登记查询单》证明房产登记情况,签字并盖章确认;

    ③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向单位申请提取,经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审核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④公积金中心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

    3、租赁单位自建住房(或集体宿舍)的。

    ①单位出具租赁单位集体宿舍或单位自建住房的相关证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批量或单笔提取申请;

    ②公积金中心及时派工作人员察看租赁现场及租赁名册,符合条件的,同意受理;

    ③住房公积金单位协理员提供相关的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批量提取手续;

    ④公积金中心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及时告知单位或申请人可按月办理提取。凡有承租职工委托授权中心支付给出租方单位的,可由本人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后,由公积金中心统一办理提取支付给出租方单位;

    ⑤为方便职工办理提取,经职工授权可委托住房公积金单位协理员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批量业务单位也可提前预约,公积金中心将上门服务。

    咨询电话:0572-12329。


    联系人:归集管理处   联系方式:0572-20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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