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商业贷款,公积金使用”在线访谈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在线访谈活动。公积金的贷款和提取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特别是近期关注度比较高的两个话题“公积金可以冲还商贷吗?”以及“商贷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我们本期特别邀请了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潘小强处长,就这两个热门话题进行解答。
【归集处潘处长】第一个问题:公积金可以冲还商贷吗?
不可以。①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湖公积金委发【2009】1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在购房后可以凭购房合同及发票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②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在无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还清商业性贷款后凭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清凭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③根据《湖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办法(试行)》(湖公积金委发【2014】2号)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可申请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湖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支付物业费。
【归集处潘处长】第二个问题:商贷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受理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通知》(湖公积金发【2016】19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银行商业性个人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至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降至100%以下。截至2019年2月底我市存贷比为120.11%,已受理公积金贷款且未发放的有8.39亿,资金压力非常大。
在线访谈结束,谢谢潘处长的参与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