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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5-03-11 16:09:03      

政策原文

1、这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优化调整拆迁安置贷款政策;二是退役军人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人体器官捐献人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三是统一贷款首付比例;四是支持加装共享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2、拆迁安置房政策调整完善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以“房票”或其他拆迁补偿方式的款项购买自住住房,达到规定首付款以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原规定的房屋差价款(即新购住房价值减去拆迁补偿款项)计算贷款额度调整为按新购住房总价计算,拆迁“房票”或其他拆迁补偿方式的款项可视同购房首付款,与自有资金购房相关政策一致。如拆迁“房票”方式签订购房合同,不少于规定首付比例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3、拆迁安置楼盘需要与公积金配套吗?

答:需要。涉及拆迁安置的开发企业,与现在的期房、现房楼盘项目准入一致,需先按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配套合作。

4、如何认定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人体器官捐献人员贷款优惠范围?

答:本人或配偶无偿献血量≥2000毫升,以《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或浙里办APP“献血优享码”或健康湖州献血记录为准。经市红十字会确认的造血干细胞及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的本人或配偶及双方的父母子女。

5、退役军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应提供哪些证明?

答:退役军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退役军人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人体器官捐献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如何上浮?

答:退役军人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人体器官捐献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多子女家庭贷款优惠政策,可超过单笔最高额度70万元,首套申请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30%,最高可贷70万元×130%=91万元;二套改善型申请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最高可贷70万元×120%=84万元。

7、公积金贷款各项上浮优惠政策是否能叠加使用?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均不能叠加使用。如单笔最高额度调整时,优惠政策均可按比例相应上浮。

8、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后该如何执行?

答: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均按照20%执行。

9、既有住宅加装共享电梯按年或按月支付电梯使用费用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材料?
    答:职工本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证、既有住房加装共享电梯使用协议书、使用费发票。提取金额不超过发票载明的当年电梯实际使用费用。
    10、既有住宅加装共享电梯一次性买断电梯终身使用权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材料?
    答:职工本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施工合同及电梯检验报告办理提取,计算提取金额时间截止到电梯竣工验收之日,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实际支付的安装费用。如需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或本人及直系亲属两人现场签订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及直系亲属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11、本通知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2025年3月15日之前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政策执行。本通知由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12329。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