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 戴旭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湖公积金党发〔2025〕8号
中心所属各单位、各处室:
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戴旭初任使用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许学宏任信息技术处处长,免去其使用管理处处长职务;
冯利萍任吴兴区管理部主任,免去其信息技术处处长职务;
潘小强任直属业务部主任,免去其吴兴区管理部主任职务;
王澜任南浔区管理部主任,免去其直属业务部主任职务;
吴晓晶任稽核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南浔区管理部主任职务;
何卫华任南浔区管理部任副主任,免去其吴兴区管理部副主任职务;
陈波任吴兴区管理部副主任职务,免去其南浔区管理部任副主任职务;
章银燕任安吉县分中心分党组成员;
免去杨菁稽核审计处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