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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调整工资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16:20:03       浏览次数:

湖公积金字[2018]6号

  各缴存单位:

  根据湖州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告,2017年度我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71388元(即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月平均工资为5949元。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按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现确认为3570元)以上执行,请各缴存单位按该标准执行到位。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5日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